根据《失业保险条例》第十五条规定,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,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:
(一)重新就业的;
(二)应征服兵役的;
(三)移居境外的;
(四)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;
(五)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;
(六)无正当理由,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;
(七)有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。
若不满足以上情形被停发保险金,建议致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热线12333咨询参保地的人社局
失业补助金怎么不发了 扩展
首先确认一下自己是否具备领取失业补助金的资格,符合领取补助金资格的,是否已经通过正规渠道申请并提供完整正确资料了,而且资料都已经审核通过,如果审核通过正常次月就会发放补助金了,如果突然停止发放,那是否已经重新就业缴纳社保了,如果没就业看一下时间是否到期了,其他异常情况都可以打电话咨询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