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(一)宣传动员
2、积极协调教育部门、新闻媒体等开展宣传动员,并通过互联网、报刊、电视等发布消防员招录公告。
3、(二)组织报名
4、一般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。招录对象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提交报名材料。报名材料须真实、准确。
5、(三)资格审查
6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对招录对象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,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。
7、(四)体格检查
8、体格检查应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,标准参照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》执行。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,可以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,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。
9、(五)政治审核
10、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,按照规定程序严格考核招录对象的政治面貌、宗教信仰、政治言行等,对具有《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》第八条、第九条所列情形的,政治考核不得通过。
11、(六)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
12、体能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肌肉力量、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;岗位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协调能力、空间位置感知以及对高空、黑暗环境的心理适应度。
13、(七)心理测试和面试
14、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;面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、仪容仪表、语言表达、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。
15、(八)公示
16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根据招录对象政治审核、体格检查、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、心理测试和面试等情况,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,经省级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消防救援总队、森林消防总队研究后,面向社会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。
17、(九)录用
18、公示期满,根据公示情况,确定录用人员名单。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,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;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,不予录用;对反映有严重问题,但一时难以查实的,暂缓录用,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