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

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、司法部《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》 计价费[1998]814号文件,一般商品房公证费标准如下:

2、

属于商品房转让或买卖

3、标的额,房屋价值在500000元以下,公证费收取比例为0.3%,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,按200元收取;

4、房屋价值在500001元至5000000元,公证费收取比例为0.25%;

公证处公证费用

5、房屋价值在5000001元至10000000元,公证费收取比例为0.2%;

6、房屋价值在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,公证费收取比例为0.15%;

7、房屋价值在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,公证费收取比例为0.1%;

8、房屋价值在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,公证费收取比例为0.05%;

9、房屋价值在100000001元以上,公证费收取比例为0.01%。

10、

属于购房公证

相关新闻

联系我们

联系我们

888-888-8888

在线咨询: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
邮件:admin@ezuzi.cn
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,9:30-18:30,节假日休息

关注微信
关注微信
分享本页
返回顶部